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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法律本科毕业论文申报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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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4/10
发布地区:惠州达德
信息来源:www.dadeedu.co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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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达德法律专业本科班的学员请注意:
关于自考法律本科毕业论文申报相关事宜如下:
二○○六中大自考法律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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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申报日期:1月1日至6月15日;7月初中山大学法学院将根据提供的已交费报名清单和个人自定的论文选题方向为报名者分派导师,8月20日交初稿,10月15日完稿,答辩时间暂时未定。 申报条件:已取得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段13门以上笔试课程合格成绩[考英语(二)者已通过10门以上]即可申报。 收费标准:每人690元,含申报手续费和导师指导费。 受理范围:全省范围内报考中山大学自考法律本科专业,已符合申报条件的自学考试考生。 申报办法: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请尽快到校登记,由学校统一办理申报。 |
中山大学自学考试法律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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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论文的意见和要求 撰写毕业论文是高等教育不可少的基本教学环节,是每个本科生都要完成的一门重要课程。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全面检验学生所学知识的理解水平和运用能力,进行对从事科学研究基本技能的训练。完成毕业论文要经过撰写和答辩等环节。毕业论文写成并由指导教师审查定稿后,还要进行答辩。通过答辩进一步考察和验证学生对所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题的能力,进一步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论文是否由学生自已独立完成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论文一律用计算机打印,论文题目用标准三号黑体字;指导教师及作者用标准四号楷体字;正文用五号宋体字;论文用A4纸印制。 二、毕业论文的封底由学校印发,再由省司法厅统一下发各单位,但不再发论文稿纸。(中山大学自考法律本科专业的论文封面封底将由盈速教育网负责向报名考生派发) 三、论文字数要求在六千字以上,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不能抄袭,不得让他人代笔。否则一律以不及格论处。 四、书写工整,卷面整洁,文字和标点符号要合乎规范。否则,一律降低评分等级。 五、封面应按要求的内容书写;正文部分不需要标题(因封面已有);正文之后一行写注释;注释之后空一行,写参考文献。 六、每篇论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注释。其规范如下: 注释: ①作者:《(书名)》、出版者、ΧΧΧΧ年版第ΧΧ页。 ②作者:《(文章题目)》、《(刊名)》ΧΧΧΧ年第ΧΧ期,第ΧΧ页。 七、每篇论文必须要注明参考文献,没有注明参考文献者,一律不予评分。参考文献的规格如下: ①作者:《(书名)》、出版单位ΧΧΧΧ年。 ②作者:《(文章题目)》、《(刊名)》ΧΧΧΧ年第ΧΧ期。 八、考生务必在8月20日前,将论文初稿交送指导教师。(初稿请邮寄至中山大学法学院) 10月15日前完稿,将一份原稿交指导教师。 2006年论文答辩时间暂未确定。
考生须知 一、论文题目、形式及要求 撰定毕业论文的考生,根据所学的法律知识,结合自已的实际工作,自行确定题目,但须取得导师的同意。 论文形式以学术论文为主。也允许采用调查报告的形式,但调查报告的有关数据和材料,须经有关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调查报告的题目须取得导师的同意。 论文内容要求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理论联系实际,有新意,有自已的见解,文理通顺,层次分时,逻辑性强,字数在六千字以上。 二、论文答辩形式及要求 凡已按规写撰写毕业论文的考生,必须经过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采取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进行。论文答辩组由三名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教师组成。 答辩小组就论文内容提出问题,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口头作答。
以上信息由中山大学法学院提供 2005年12月 |
请各位学员相互转告相关事宜。
惠州达德
2006-4-10 |